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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职业医闹调查:自比梁山好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1:08 郑州晚报
郑州职业医闹调查:自比梁山好汉

有公众认为,“医闹”击中医患关系“软肋”。小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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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和做医托相比,做医闹显然更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是一名郑州“医闹”对待采访的“开场白”。通过种种途径,《郑州晚报》记者接触了两名“医闹”,但出人意料的是,这些被访问者均称郑州没有职业“医闹”,他们只是偶尔受人之托,帮助受害患者“维权”,并不以此为生,“闹事”之举也属“替天行道”。“医闹”帮患者“维权”之时,“闹”中了医患关系的哪些“软肋”?会有哪些影响?如何从根本上清除“医闹”滋生的“土壤”?从8月13日起,记者历时10天,对郑州“职业医闹”进行了调查。

  患者

维权的“快捷方式”?

  “郑州没有职业医闹。我们都有自己的事儿,帮着闹一天才三五十元,一个月最多闹个三五起,扣除交通费和吃饭钱,挣的钱能维持生活吗?我们能叫职业医闹吗?(我们)只是受人之托,来帮患者家属维权!”

  8月14日,记者以亲戚在

医院看病出现医疗纠纷为由,在某网站上发了个“求助帖”。3天时间里,先后有5人拨打了所留的手机。其中4人是法律工作者,1人就是医闹。

  听完编造的冤情后,这名医闹在电话中沉吟了一分钟,然后说:“你这事儿,要想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很难!为什么呢?你向医院交涉吧,医院肯定不承认自己有错;你要打官司吧,首先得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可进行事故鉴定的都是卫生系统的人,很难保不会有偏袒的现象。就算是鉴定医院有责任,一场官司打下来,走完各种程序累人不说,就算胜诉了,扣除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你还能剩多少?”

  询问他有啥高招时,他慢悠悠地说:“要想维护权益,得用非正常手段才行,譬如,抬着尸体去闹,打着条幅去堵门,一天不行两天,两天不行三天,医院最后肯定服软!”

  记者表示自己亲戚朋友人手少,闹不出来效果,这名医闹说:“这就是我和你联系的原因,你想去多少人?采取什么闹的方式?咱们可以商量一下,然后你付一些人员工资,我来帮你办!”

  记者装作恍然大悟:“你这不就是医闹吗?”打电话的男子有些不高兴地说:“啥医闹呀?我是看你亲戚讨不来说法才想帮忙的。不闹,问题就被吊着,闹,问题才会得到解决。闹还是不闹?你考虑考虑吧!”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医闹”自比“梁山好汉”

  “和做医托相比,做医闹显然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8月15日,经一位热心朋友牵线,记者与一名医闹取得了联系。

  “我们不愿意面对媒体!”这名医闹说,郑州医闹不像媒体上报道的那么多,而且大多是临时友情出演,属于半帮忙半有偿性质,并没有多少人将其作为一个职业。

  “我老家是驻马店的,3年前刚来郑州时,是被老乡拉着来做医托的。每天在火车站、汽车站和一些大医院门口,欺骗外来农村患者,把他们介绍到一些小医院或者小诊所里去,骗一个病人过去,可以挣10元钱。后来觉得骗农村病人很没良心,就洗手不干了。”

  “为啥做上了医闹﹖一年前,老家有个病人来郑州看病,结果病没治好,人却没了。家属认为医院用药有问题,到其他专家那儿咨询,也认为用药有问题。可到医院反映,医院坚持医生没错,最后保安还不让家属进门了。”这名医闹回忆说,“被迫无奈,老乡找老乡,我帮忙去了。当时20多个人抬着尸体在门口连堵两天,第三天医院软了,答应了5万元的赔偿。”

  “看着医院服软,院长低声下气的样子,我们觉得自己就是正义的化身。现在,我只是偶尔帮人组织一下闹医院,少则七八人,多则二三十人,都是自己的老乡亲友,在这边打工的。”

  当被问及是否违法时,这名医闹说:“违啥法?我们去闹时警察就在旁边!又不是杀人放火?我们干的是替天行道的事儿,就像过去的梁山好汉!”

  “医闹”最终让患者受害

  “职业医闹,是医患关系不对等催生的一个新行当!”8月23日上午,郑州大学三附院医务科的李新认为。

  李新说,他所在的医院也和其他医院一样,曾经遭遇过医闹事件,其中最厉害的一次是去年9月份,医院大门被一群扯着条幅的人堵了两三天。一周后,河南胸科医院和省人民医院在同一天被人大闹。从操作手法和索赔金额上看,他基本可以断定是同一伙医闹所为,都是打着条幅堵门,张口索赔100万元。

  “医闹的后果是,导致医院和医生对疑难杂症宁肯不看,最终还是患者利益受到损害!”李新说。

  与李新持有相同观点的,还有郑州大学一附院医务处的林锐。由于工作性质,林锐参与了一些医患纠纷的处理和调解。

  “有时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院方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对闹事家属进行了赔偿。正是由于尝到了甜头,才助长了这些患者家属及职业医闹的行为,并使得医闹事件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之中。”采访中,不少医院表示无奈。

  “医闹”击中医患关系“软肋”

  “无论医疗行政机构还是司法系统,应该有更为低廉便捷、公平合理的解决医疗纠纷的机制,有了这样的机制,医闹就失去了生长的土壤。”随着各地职业医闹频频被媒体曝光,人们开始对医闹的出现进行反思。

  有专家撰文指出,在医患关系中,患者基本上处于弱势。由于医疗工作的专业性,许多患者知情同意权流于形式。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信息也不对等,患者很难获得全面准确的信息。就是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也由医疗工作者组成,他们能不能公平中立地鉴定,也常常让人怀疑。出现医疗纠纷后,一般可通过如下途径来解决:一是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诉,二是向法院起诉,三是进行仲裁。但受种种原因影响,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解决纠纷,都对患者不利。“医闹一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通过这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满足了患者或家属的经济诉求,他们一拍即合。

  “医闹禁而不止,与有关部门无法可依,缺乏相应的打击力度也有关系。”郑州大学一附院医务处林锐认为。医闹和医托一样,都没有从刑法上明确予以打击,现在公安部门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闹事的人进行拘留或者罚款。

  除了无法可依外,对医闹的处理还有其他难度。譬如,在闹事现场,很难分清哪些是患者家属及其亲友,哪些是职业医闹。林锐认为,他对职业医闹的区分也只是凭感觉,并无确切证据。一般来说,患者家属及亲友在闹事时,多带着悲愤情绪,不会贸然出手殴打医务人员,而职业医闹则明显带有恶意。

  “医闹”催生的医患关系改善尝试

  “因为经常遭受医闹事件,前不久,河南省卫生厅下发了医疗机构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要求各医院规范病历书写,加强病历管理,在手术治疗中严格执行各种制度。”郑州大学一附院的林锐告诉记者。这项新出台的制度分为抢救工作制度、给药制度、查对制度、护理差错和事故报告制度等26项内容。

  “近期,我们还将出台一些措施,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管理,以便减少医患纠纷,使职业医闹无空可钻。”河南省卫生厅有关人员告诉《郑州晚报》独家责任。 

  一个事实是,在职业医闹的频频骚扰下,一些医院也在加强医患沟通方面作出了积极尝试。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出台了“医患沟通制度”,明确规定医护人员和病人或病人家属沟通时,必须在病人病历中记录清楚,沟通后双方都要签署意见。每一份病历中必须有4次以上的有实质内容的沟通记录。医护人员如果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就要受到经济和行政处罚。(郑州晚报记者 熊堰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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