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汕头深圳两款助听器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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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6: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妍 通讯员孔祥佩、邱晓莹)助听器是听力残疾人得到听力补偿、进行语言康复训练和正常交往时的重要辅助器具。但国家质监总局昨天公布的抽查结果却发现,汕头和深圳产的两款助听器产品质量较差,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 共抽查了江苏、广东等4个省市14家企业生产的14种产品,合格1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7%,抽查不合格产品分别出自汕头和深圳的厂家。
消费提醒: 验配助听器前应由专业验配人员检查耳廓外耳道和中耳情况是否适合佩戴,而后检查患者的听力损失情况,选择与其听力损失图相匹配的助听器。消费者要尽量去专业验配机构和一些具备测听能力的品牌专营店验配,注意选用杂音小、音质好的产品,确认厂商联系电话。助听器佩戴要有一段适应期,验配要经过几次调试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抽查中质量不合格的企业 汕头市帝星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