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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少儿医疗互助金救助范围增惠八类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0:26 首都之窗

  从9月5日起,本市2006—2007年度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开始缴纳。9月5日从北京市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办公室获悉,和前两年相比,本市少儿互助金的救助范围继续扩大,八类非北京户籍的学生将能享受到互助金的帮助,报销部分住院费用。同时,原来一个月左右的报销周期也将缩短到可在医院里直接结算。

  根据本市少儿互助金的管理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
职校、特殊学校)在册学生、托幼园所在册婴幼儿及出生满一个月的学龄前散居婴幼儿,每人每学年度缴费50元人民币就可参加少儿互助金,最高可报销8万元住院费用。2006年,这个救助范围又扩大到部分非北京户籍的学生或托幼园的婴幼儿。

  2006年起,少儿互助金的结算也将更加便捷。新的学年度开始,本市少儿互助金管理机构和医疗机构将全部联网,家长只要在住院的医疗单位就可直接结算报销。目前,试点将首先在北京儿童

医院和首都儿科研究所启动。此外,2006年全市少儿互助金的定点医疗机构新增了4家,扩大到了94家。

  据介绍,从2004年9月启动以来,本市少儿互助金已为33000余人次患病少儿支付了住院医疗费用,为4400余人次白血病等五种大病患儿支付了住院和门诊费用。2005-2006学年度,全市少儿互助金共收缴3718万元,大约53%的孩子参加了少儿互助金,为患病孩子支付2339万元,最高报销额度达到了42%,平均报销比例则在35%左右。然而,目前仅有一半学生参加了少儿互助金。据悉,本市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也正在讨论和制定过程中,未来有可能和少儿互助金互相补充。

  本学年度少儿互助金收缴从9月起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可通过学校、托幼园所和医院预防保健科交纳。(刘墨非)

  少儿互助金新增八类学生

  {1}持有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市(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4}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区县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或母)关系证明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持有“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有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北京市引进人才子女;

  {7}外省市驻京机构人员子女;

  {8}在京投资企业人员子女和

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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