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七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行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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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0:13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9月8日讯今天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副司长许嘉齐做客人民网,出席“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保障——牵系生命的话题”首场网上座谈会。在回答网友提问的时候,他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行医。 他说,自2005年以来,国务院将打击非法行医列入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行动,2006年继续作为国务院的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之一,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今年的主要措施是,一是继续加大打击力度,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统一协调,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治理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二是要突出重点。仅仅围绕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目标,狠抓五项重点打击内容,在认真分析去年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基础上,结合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在打击非法行医的同时,要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 三是要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地要采取多部门联动,明察案犯、突击检查等方式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的开展督查工作。要密切注意非法行医活动的变化情况,不断研究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要特别注意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乡镇非法行医活动的打击,及时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打击非法行医的深入开展。根据群众的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出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坚决克服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主义,加大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司法机关。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跨地区、跨行业的重大案件卫生部还要实行挂牌督办。在打击非法行医的问题上,无论是公立医疗机构还是民营医疗机构都要一视同仁,做到依法行政、有罚必医,违法必纠。 四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有效配置卫生资源,针对目前医疗机构审批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依法严格审批,规范审批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行医的活动。要痛下决心,坚决清理、整顿地一批不符合法律法规设置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规范医疗人员的职业行为。今年,要求各地把重点放在清理医疗机构存在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和违法设立科室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同时,要继续严厉打击黑诊所和假医生。 五是要严肃责任追究。对行政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在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机构准入审批、日常监管工作中违法违规问题以及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工作不利,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以来,全国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已对209名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绩处分。 六是继续加大宣传,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广泛宣传卫生与就医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守法意识。 七是在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监督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提高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建立多部门协调日常工作机制,多管齐下,通力合作加强日常管理。要实现政府对医疗行业监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