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绝不能放任成份不明药品在市场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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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0:29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9月8日讯今天上午,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保障――牵系生命的话题”首场网上座谈会在人民网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副司长许嘉齐在回答网友的提问时说,绝不能放任成份不明的药品在市场上流通。 他说,在药品监督管理当中,一直存在着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矛盾,在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药监管理的最高目标的科学监管的管理理念下,我可以负责任地讲,国家药监局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上市药品的监督检查,绝不能放任成份不明的药品在市场上流通。 我想强调的是,国家药监局当面对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矛盾的时候,会毫不犹豫地保护公众的利益,这样的理念正在药品监管系统中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