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播含有医患热线交流内容医疗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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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0:46 首都之窗 | |||||||||
医疗咨询类节目中时常会出现医生和患者现场交流的场面,而这样“热络”的镜头将在北京地区电视广播媒体中消失。9月8日,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召开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2005年6月至2006年8月底前,共发布涉嫌违法广告2.39万条次,平均每天约55条。其中,医疗广告的违法率最高。 在一年多的时间中,工商部门共监测各类广告429.2万条次,涉嫌违法的有2.39万条
2006年下半年,工商部门明确将监管矛头重点对准医疗违法广告,特别是医疗资讯服务节目中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节目,不得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王英偶强调,这一类节目可以介绍特约嘉宾的身份、技术职称及其所在医疗机构的名称,但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的听(观)众咨询电话外,不得出现被介绍的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朱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