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部门预警:勿食来路不明蘑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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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4:00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9月25日讯 (记者 范俐鑫) 今年6月以来,辽宁、河北、云南、广西等省区相继发生多起毒蘑菇中毒事件,已造成149人中毒,17人死亡。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今天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市民切勿采摘、购买、食用野生可疑毒蘑菇。 据介绍,在我国,毒蘑菇约有100种,常见的、可致人死亡的约有10种。在我省,名为“褐鳞小伞”的毒蘑菇较为常见,历史上也曾发生多起误食“褐鳞小伞”引起中毒死亡的
毒蘑菇毒性强,人误食后,潜伏期一般为2小时至11小时。中毒表现为: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精神错乱、幻觉等精神症状,流涎、流泪、血压上升或下降、瞳孔缩小或散大等神经系统症状,黄疸、肝脾肿大等溶血症状,肝、肾、心、脑等脏器损害以及日光性皮炎等。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预警信息称,毒蘑菇一般具有颜色鲜艳、有斑点、形状怪异、菌杆易折断等特征,但普通群众对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难以识别,常因家庭误食而集体中毒。6月至10月份雨水较多,气候潮湿,适宜蘑菇生长,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 专家提醒市民,误食毒蘑菇中毒后,应立即刺激口咽催吐,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同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24小时举报电话:0531—85599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