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部门起草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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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0:54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徐春柳) 有记者在昨日外交部例会上问,近日有报道称,中国存在人体器官移植买卖。秦刚对此评论,中国一贯遵守世界卫生组织1991年人类器官移植指导原则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严禁人体器官买卖,人体器官捐赠必须取得捐赠者本人的书面同意。 “看到有关报道后,我即与卫生部门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卫生部门重申,中国卫生行政部门对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依照相关法规进行规范。如果存在违反法规的行为,
国家有关部门已经起草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将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移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