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膳食疗行业目前亟待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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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7:2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的2006国际营养药膳高层论坛正在扬州举行,记者昨从论坛获悉,针对目前我国药膳食疗行业存在不规范商业经营且无法可依的尴尬状况,专家建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药膳研究会等主管部门,尽快以立法的形式,规范管理这一在我国历史悠久、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又日趋“火爆”的特色行业。 专家提出,药膳食疗学科在我国历史悠久,早在公元前的西周时期就有了食医、膳
专家建议,药膳食疗学科要想健康、良性地发展,必须有自己的行业管理法规,目前该学科的所有同仁应当达成尽快为药膳食疗行业立法的共识。相关法规应对药膳食疗的概念、定义及药膳用药的品种、采购渠道、中药炮制、适用人群分类等技术指标明确立法,对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明确处罚权。 (志庆夏洁陈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