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健康 > 正文

药监局:前8月报纸药品广告违规率达91%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7:17 国际在线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张晓松)今年前8个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部分报纸药品广告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报纸药品广告违法率高达91%。

  记者24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1月到8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监测了250份报纸发布的药品广告11564次,违法率91%。在各类违法现象中,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占62%,列第一位;此外,非处方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占29%,非处方药擅自
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广告占8%。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监测了250份报纸所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1904次,违法广告约占84%。其中,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占70%,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广告占27%,禁止发布广告品种占3%。

  今年1月到8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监测了40家电视台(频道)播出的药品电视广告26237次、医疗器械电视广告1283次,违法广告分别占72%和80%。

  一、对电视(频道)广告监测的结果

  (一)药品广告

  经统计,2006年1-8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监测了40家电视台(频道)播出的药品电视广告26237次,违法广告约占72%。其中,非处方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总数的47%,列第一位;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总数的43%,列第二位;非处方药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广告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总数的9%,列第三位;禁止发布广告品种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总数的1%,列第四位。

  (二)医疗器械广告

  经统计,2006年1-8月份,共监测了40家电视台(频道)播出的医疗器械电视广告1283次,违法广告约占80%,违法原因均为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

  二、对全国部分报纸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的结果

  (一)药品广告

  经统计,2006年1-8月份,共监测了250份报纸所发布的药品广告11564次,违规率约占91%。其中,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总数的62%,列第一位;非处方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总数的29%,列第二位;非处方药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广告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总数的8%,列第三位;禁止发布广告品种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总数的1%,列第四位。

  (二)医疗器械广告

  经统计,2006年1-8月份,共监测了250份报纸所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1904次,违法广告约占84%。其中,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占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总数的70%,列第一位;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广告占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总数的27%,列第二位;禁止发布广告品种占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总数的3%,列第三位。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