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对患有重大疾病低保者实行医疗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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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16: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10月29日电(记者 颜秉光)牡丹江市为缓解低保对象就医难问题,日前启动了对市区患有重大疾病的低保对象医疗救助。28名低保人员分别从民政部门领到了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医疗救助款。 据了解,对市区低保对象实施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是牡丹江市政府年初确定的20件实事之一。按照新的规定,市区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具体救助疾病范围界定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并进行定期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的;急性脑血栓、脑出血、脑梗塞;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及政府确定需救助的其他重大疾病。 有关部门向记者介绍,符合城市医疗救助的低保对象,根据医疗费用的发生数额,经过申请、审核、批准后,按医疗救助标准可领取救助资金,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