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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应该是医改阵痛承担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08:53 国际在线

  作者:郭松民

  江苏省物价局近日公示了一份医疗服务调价方案,谁看了都会吓一跳:在准备调价的137个医疗服务项目中,有125个的价格有所提高,涨幅最高的竟达17倍!相关部门解释说,这是为了变“以药养医”为“以技养医”,使偏低的医疗服务价格恢复合理。(《中国青年报》10月31日)

  这些年来,不管哪个领域,凡是一说“价格改革”,结果就必然是从老百姓口袋里多掏钱,有人戏言“跟被抢劫的感觉差不多”。因此这次江苏的医疗服务调价方案虽然有点离谱,但也不能说就太出乎意料。不过这仍然促使笔者思考一个问题:医疗服务的价格究竟应该怎么定?

  在展开这个问题之前,必须首先指出这样一点:对老百姓来说,医疗服务不同于“天价年夜饭”。“天价年夜饭”能吃当然很爽,吃不起也不影响过年;但一个人生了病,就必须得到及时而有效的医疗服务,这是衡量一个社会是不是人道的底线。做不到这一点,就是社会的耻辱,也是政府的失职。因此任何医疗价格的改革,都只能在不违反这一原则的前提下进行。

  总的来说,确定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不外乎是两种:一是由市场来决定,二是由政府来决定。

  由市场来决定,要不违反笔者前面提到的原则,就必须具备这样几个条件:第一,医疗服务的市场应该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要允许社会资本自由进入,创办民间医院,来和公立医院进行充分的竞争;第二,政府的监管应该是有效的和强有力的,防止医院利用信息不对称来盘剥患者;第三,绝大部分公民都应该享有

医疗保险,患者只管看病,价格则由保险公司去和医院博弈。因为单个的、孤立的患者是无法和医院相抗衡的,很可能会被迫接受对他不公平的价格。

  但是,在目前由于种种原因,要同时达到这几项要求还很困难,医疗服务的价格还只能由政府来决定。那么,政府应该怎样来定价呢?

  笔者认为,要确保每个公民都享有健康权,则政府在确定医疗服务的价格时,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本地中低收入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能按照这个准则来定价,这个地方的政府就是贯彻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按这个原则来定价,而只考虑要确保医院不亏损,那我们就会说,这个地方的政府是“医院的政府”。

  当然,这样定价必然会导致医院的亏损,怎么办呢?很简单,那就由政府来补贴。政府没有钱,怎么办?不会的。政府总是有办法找到钱的:降低公务消费的水平,少建政绩工程,裁减冗员,等等。毫无疑问,这会让政府感到剧烈“阵痛”,但是笔者确信,这种“阵痛”将“倒逼”着政府加大

医疗体制改革的力度,尽快采取措施来满足由市场来决定医疗服务价格的三大条件,这样政府才能得以摆脱“阵痛”,而老百姓才能享受到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

  改革必然会有“阵痛”,这毋庸讳言。但许多年来,精英们都异口同声地认为应该由老百姓来承担这种“阵痛”,但现在从“以人为本”的立场来看,这个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政府才应该是改革“阵痛”的主要承担者,而只有政府来承担“阵痛”,才符合“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才有利于构建

和谐社会。江苏这次推出的医疗服务调价方案,看起来走的还是让老百姓承担改革“阵痛”的老套路,应该尽快予以废止并重新思考和设计。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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