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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低保人员看病只掏3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0:43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今起正式实施。今后,首府的2.7万名城市低保人员在全市的25家济困定点医院看病,无论是检查还是住院,个人只需掏30%的费用,其余70%将由政府“买单”。

  低保人员看病不再贵

  市卫生局基妇处处长张洪斌说:“目前全市2.7万低保对象,只要出具低保证、身份证明,在乌市25家定点济困医疗机构里买药、就诊、住院治疗,费用的70%由政府承担,自己只需要交纳医疗费用的30%。低保对象医疗费用除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部分外,其余部分也不用自己去办理,而是由定点济困医疗机构凭票据与市医疗救助协调领导办公室结算。”

  重症年度最高报八千

  低保对象按《办法》享受如下医疗救助。门诊部分:免收普通挂号费、诊疗费;药品费用按定点济困医疗机构售价的30%收取;住院部分:床位费、抢救费、护理费、手术费、处置费、监测费、各项辅助检查费、药品费等各项收费按定点济困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30%收取,院内专家会诊费免收。以上收费标准主要针对基本治疗,如果低保对象得急危重症,年度最高报销额为每人8000元。基本医疗住院费年度最高额为每人2000元。

  三无人员看病不花钱

  有些低保对象看病不用掏一分钱的“腰包”:低保对象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及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三无人员”,所需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全部由医疗救助基金“买单”。据了解,目前,能享受这样待遇的低保户,全市约有1000人。

  □新闻链接

  以下情况不报销

  自杀、自残(精神病人除外);斗殴、吸毒、酗酒等致伤发生的费用;医疗事故、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赔付责任人应予支付的医疗费用;器官移植、人工器官植换、镶牙、整容、矫形、配镜以及保健、康复等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另外超出自治区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目录范围的费用也不予以报销。

  对患有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精神病、冠心病、

糖尿病、肝硬化、癫痫等急危重症的低保对象,定点济困医疗机构确实无法医治的,由定点的济困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可转往指定的上级医疗机构治疗。

  责任编辑:张雅梅

作者:聂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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