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办理入院要签医患合约 明示拒收红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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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4:08 浙江日报 | |||||||||
小史觉得这家医院有点不同。办理入院手续当天,他首先要签的竟然是一份“医患合约”,短短22行文字,有7行是关于医院拒收“红包”的各项规定。 住院,对于小史来说早已不陌生,不过像这样要求病人不送“红包”的医患合约,却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记起医院大门还挂了一块“无红包医院”的铜制牌匾。
“喏,上面写着拒收红包的,不要砸了我的饭碗。”主治医生慎强半开玩笑地说。 “遵命!” 一位医生,一名病人,相视一笑。在“红包”问题上,医患双方结成了盟友。如今,在宁波一些医院,签订“医患合约”已经成为患者入院的第一道手续。宁波市区10家综合医院公开向社会承诺拒收“红包”,其中2家医院被宁波市卫生局认定为“无红包医院”。 明示拒收“红包”,到底会怎样影响医患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