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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批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项目超过一百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2:3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七日电(记者曾利明)国家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处长高光明透露,截止至去年年底,经中国卫生部和商务部审查批准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项目已达一百零一个,投资总额为一百一十五亿二千八百万元人民币。

  他此间举行的第二届国际健康管理与健康保险高层论坛提供的数据称,这些项目中包括综合性医院四十五家,专科医院二十二家、门诊部二十四家、诊所九所、体检中心一所
。目前已有四十八家登记注册正式运营。

  高光明表示,根据中国内地相关法律规定,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不得设置分支机构,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不予批准。

  他重申,在外国取得合法行医权的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应经过注册,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经在华医疗机构邀请或聘用,并签订协议;短期行医注册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需要延期的,必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注册,在注册方面,目前还没有次数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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