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养老金引发疑问:医保费用调整为何“滞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9:49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昨天,南京市民武先生来电提出一个问题,希望能通过本报向有关部门咨询,他的问题是养老金增加后,打入个人账户的医保费用为何没有同步增加。 武先生是南京某企业的退休人员,在职期间由所在单位办了医保手续。退休后,他每月的养老金约为1300元。按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两部分构成。对于他这样的退休人员,原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按上年度养老金的5.4%划入其个人
武先生说,他由于患有多种老年人常有的慢性病。所以每月都要到医院就诊或购药,这样就能及时发现医保卡上入账医保费用的变化情况。此前,他每月到账的医保费用为64元,扣除大病保险10元,可支付的为54元。今年6月养老金调高后,他账户上的保费扣除大病保险前为69元。但是,他查了账单后发现,医保费用的增加也只是拿到补发工资后开始的。而按他的理解,既然医保费用是与养老金挂钩的,那么就应与自己养老金同时调整,即从2005年7月起增加,或于补发退休工资时一并补发。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医保处,该处一位郑科长介绍说,虽然医保费用是与养老金挂钩,但每月进入个人账户的医保费用,通常只是参照参保者的养老金基数确定与划拨,但并不是与养老金“捆绑”在一起的,二者是两回事,所以也不存在补发问题,只能是随着养老金基数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