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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苍溪县小学痢疾事件相关人员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6:50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11月13日专电(记者 刘大江)记者从四川省苍溪县委宣传部获悉,由县纪委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近日对这个县彭店乡中心小学暴发学生“细菌性痢疾”事件作出处理,学校校长被撤职,学校伙食团团长受到治安拘留和经济处罚,其他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记者了解到,调查组认定,在9月21日暴发的92名小学生“细菌性痢疾”事件中,彭
店乡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存在严重卫生安全隐患:学生食堂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品卫生监督不严格,部分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鉴于此,这个小学校长兼彭店乡教育督导站站长林照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校长兼教育督导站站长职务;负直接管理责任的这个小学总务装备处主任彭强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解聘其总务装备处主任职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苍溪县公安局已对此次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彭店乡中心小学伙食团团长刘泽和进行治安拘留和经济处罚。

  此外,苍溪县教育局局长、一副局长,县卫生局一副局长,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歧坪中队队长等人均受到行政处分。彭店乡动物防疫检疫站检疫员曾兴武因严重违反检疫操作规程,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调离工作岗位,责成县畜牧食品局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检查。

  据介绍,9月21日,苍溪县彭店乡中心小学暴发“细菌性痢疾”,学生累计发病92人,其中住院治疗23人。据介绍,此次发病系由进食不卫生的校餐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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