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违法医疗广告上月扎推报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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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0:44 新京报 | |||||||||||
市工商局公布广告监测情况,涉嫌违法广告中医疗服务居首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昨天,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市工商局广告处发布了上月广告监测报告,518条涉嫌违法的医疗服务广告和保健食品广告,全部“汇聚”在平面媒体,促销类广告也存在三大问题。
上月全市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比9月略有增加,为0.27%.医疗服务、人用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位列涉嫌违法广告总量的前三名。 监测报告特别指出,违法的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者全部集中在平面媒体,其违法广告发布率由1.22%上升到1.39%.在410条涉嫌违法的医疗服务广告中,有328条是宣传“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另有27条则都是违规发布的治疗牛皮癣(银屑病)、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的广告。108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中,也发现有46条“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产品广告。而这些违规问题都是从本月开始被新闻出版总署和工商总局明令禁止发布的内容。 电视媒体的涉嫌违法广告量为25条次,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条燃媒锅炉的广告中。这条广告对每年需要的燃媒量表述不清楚、不具体。 上月商场促销类广告明显增多,广告中的种种问题也随之而来。监测发现,此类广告存在三大主要问题:一是广告的承诺与实际提供的商品、服务不相符;二是广告内容对品牌、型号、价格、数量等表述得不清楚、不具体;三是特价产品需要做特别说明的,广告中未注明或注明的文字较小。 ■相关新闻 16家报纸两月来发布11种违规医械广告 眼保姆广告擅改审批内容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过去两个月(9月-10月)中,北京市药监局监测本埠16家报纸,共发现违规发布医疗器械广告54条次,涉及11个品种,眼保姆等公众耳濡目染的产品也在其中。 广告的违规行为中,7成是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宣传疗效;其余3成,其广告内容完全未经审批,属违法擅自发布。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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