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19项职业卫生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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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9:26 新华网 | |||||||||
卫生部近日发布2006年第16号通告,于2007年4月1日起实施《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等13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两种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等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新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旧标准同时废止。 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GBZ113-2006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GBZ114-2006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06工业X射线探伤
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GBZ/T154-2006两种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GBZ/T180-2006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T181-200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182-2006室内氡及其衰变产物测量规范,GBZ/T183-2006电离辐射与防护常用量和单位,GBZ/T184-2006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玻璃板标准。(记者钱峰) 来源:健康报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