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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卫生厅要求医疗机构禁用男科女科等冠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4:43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14日讯(记者 苏珊)冠名中不得以大冠小,不得使用“男科”、“女科”、“男子”、“女子”等超出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作为识别名称……今天,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医疗机构冠名,防止一些医疗机构“挂羊头卖狗肉”,蒙骗患者。

  省卫生厅要求,医疗机构在冠名中不得以大冠小,不得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名称,不得使用“男科”、“女科”、“男子”、“女子”等超出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作为识别名
称,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卫生行政部门对超越权限、违规擅自批准的医疗机构名称,必须立即予以纠正,重新注册上报。医疗机构实际设置的临床专业科室名称除“科”、“室”字样外,不得使用如“中心”等其他字样作为科室通用名称。如果使用《诊疗科目名录》以外的习惯名称或跨学科科室名称,需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我省将实行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量化记分制度,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累计记分超标的实施提前校验,对不能通过校验的和不符合规定、不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能力的诊疗科目,由登记机关分别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疗科目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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