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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患者转院就诊无须重复医学检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5:51 新华网

  新华社福州11月15日电(记者郑良)福州患者转院就诊无须掏钱重复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了。15日,福州正式实施全市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工作。

  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是指医疗机构对临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的有关报告和资料的互认。根据福州市卫生局出台的《关于开展福州市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工作的通知》规定,互认的方式为同级医院之间的互认或下一级医院对二级以
上医院的认可。

  互认的医疗机构须具备一定条件:影像科通过福州市放射诊断质控中心、超声医学质控中心检查合格;检验科经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福建省或福州市临床检验中心室质量评价合格。

  医学检验互认项目有:临床生化,临床免疫,微生物培养、鉴定、分型、药敏试验,血常规(感染诊断时除外),尿常规。医学影像检查互认的项目有:X线片,计算机放射成像(CR),数字化放射成像(DR),计算机断层扫描(CT),磁共振成像检查(MRI),同位素计算机断层成像(ECT),超声波检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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