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大病救助 政府不能后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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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8: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1月19日电(记者梁思奇)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一名11岁的女孩不久前确诊患了白血病,数十万元的医疗费用将这个单亲家庭拖入了绝境。为挽救这个花朵一样的生命,学校发动捐助,当地的团委、妇联也发出倡议书,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6万多元,社会各界有难同当的涓涓爱心让人深受感动。 令人遗憾的是,与社会踊跃捐助相比,来自政府部门的反应却显得迟缓。县民政局
提供社会保障是政府的“天然”之责。我们提倡社会奉献爱心,提倡“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合作,但对于那些身患大病得不到救助的患者,或者因生活变故难以为继的家庭,首先应该得到来自政府的抚恤和救济。 一些人认为,目前不少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要求做到全方位的大病救助不现实。果真如此吗?一些地方一方面诉称财政困难,另一方面又热衷于建豪华办公楼,追求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还有不少地方对预算外资金疏于管理,部门“小金库”屡禁不止,公款吃喝、旅游、购买豪华轿车盛行不衰,花钱大手大脚。这样来看,“余钱不多”固然是个问题,但实际上政府“花钱不当”才是更大的问题。 政府在大病救助上的责任体现,除了直接投入建立相关的救助制度,疏通社会救济渠道外,也要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这样才能鼓励、引导民间的行动,形成强有力的社会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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