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400余所医疗机构设不良执业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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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9:35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宋国梵 记者 朱文娟)记者昨日从市卫生部门获悉,《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不良行为积分超过18分的医疗机构将被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悉,“暂行办法”划分了43种不良执业行为,对每种不良执业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置了不同的记分分值。如医疗机构以雇佣“医托”招徕病人,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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