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一针打死少年 医院判赔29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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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7:2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22日专电(石圭平 钟智杰)2006年4月初,16岁的小磊(化名)因打篮球不慎将颈部拉伤,20多天后小磊的父母领他到乌兰浩特市医院理疗科进行理疗,5天后,颈部拉伤基本痊愈。后来,由于“五一”节这家医院理疗科医生放假,父亲便领着小磊到乌兰浩特市的另一家医院准备继续理疗。来到这家医院时,马某正好遇见了此医院脑外科的一位主任,他让马某将儿子领到脑外科办公室。查看后,这位主任开了利多卡因、强的松龙、地塞米松注射液,取回药后,在小磊的脖子上打了一针,瞬间小磊即从其坐的椅子上滑
经过兴安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小磊生前因穴位封闭,注射三种注射液后急性循环衰竭死亡(过敏)。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由医院赔偿受害人父母294470.1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