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眼球事件非法行医者获5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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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5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合肥11月30日消息(记者刘军)29日,宿州市桥区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对宿州“眼球事件”的两名当事人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眭国荣有期徒刑6年,罚金30万,判处被告人眭国良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20万。 经甬桥区检察院调查,眭氏兄弟与宿州市立医院签订《手术协议》后,在明知自己不具备医疗资格的情况下,多次携带相关设备、人工晶体等器材,并组织未办理异地执业变
而在“眼球事件”过程中,感染源来自何处,成为各方倍为关注的问题。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各方都在试图寻找造成10名患者眼球感染的细菌来源。但由于该事件涉及环节多,手术的场所、器械、物品及药品分别来自宿州市立医院、上海眭氏兄弟及主刀医生徐庆,手术器械在术后被徐庆带走。事发后,术前准备的一次性物品已被销毁,器械被灭菌,手术环境被彻底消毒,从而导致这次感染事件发生的具体环节和具体原因已无法查明。 另据了解,为避免类似宿州“眼球事件”的悲剧再次发生,有效地控制并减少医源性感染,安徽省卫生厅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经过对医院感染管理的重点检查,全省共有1086家医院被责令整改,124家受到了警告。另有122家医疗机构被处以总数达18.41万元的行政处罚。其中,被责令整改的医疗机构中,绝大多数都是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个体诊所。截至目前,已有885家落实整改措施。安徽省卫生厅还要求各地在12月25日前将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案件查处情况和行政处罚决定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