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近20%的果冻存在标签不合格等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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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5:39 中国新闻网 | |||||||||||
自10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GB19833—2005)开始实施。新增加的规格要求为强制性条款,其中消费者最常食用的杯形果冻杯口内径必须大于等于3.5厘米。中新社发 罗伟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12月1日电 据《中国质量报》报道,为加强对果冻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市场上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福建、广东6个省、直辖市18家企业生产的32种产品进行了专项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1.3%。 抽查发现,果冻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是标签不合格现象较为突出。有5个产品的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原因是产品类型和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没有标注、产品中检出甜蜜素但没有标注、着色剂没有标注具体名称。 二是规格要求不符合新果冻标准的规定。有1个产品规格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其内侧最大长度为2.92cm,而《果冻》标准规定,杯型凝胶果冻的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不得小于3.5cm。 三是甜蜜素超出标准要求。有1个产品甜蜜素超出标准要求。 据悉,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质检总局要求有关地方质量技监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产品合格后方能进入市场。(夏文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