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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给医药诈骗提供方便 专科门诊竟成出租柜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13:0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扬子晚报据新华社“新华视点”报道南昌市日前宣判一起特大制售假药诈骗案,犯罪分子邓武高等人四年来先后在郑州、武汉、南昌三个省会城市的五家公立医院非法开设专科门诊,制售假药,同时还在媒体上大量刊登虚假医疗广告,导致上百名患者上当受骗。目前,这些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制裁,但是,给这些犯罪分子提供方便的医院,负责医疗、药品管理监督的卫生、药监部门,以及负责广告管理监督的工商部门该不该承担责任?

  2004年8月起,邓武高假借“江西省疑难病研究总院”名义在南昌

柴油机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内设置不育科、癫痫科、糖尿病科,穿着白大褂坐诊的竟然是只有小学文化、毫无医学知识的农民。

  分析人士指出,国家明令禁止医院科室对外出租承包,此类行为只会隐蔽进行,如果没有医院人士参与其中,岂能“红帽子底下开起黑店”?

  据调查,邓武高开设“院中院”,每季度向郑州市中原红十字医院交纳管理费2万元、每月向南昌柴油机有限公司职工医院交纳管理费6600元。但是,这些管理费用相对于诈骗所得可谓是九牛一毛。江西人李镇平借菏泽市郓城镇卫生院开设“性病门诊”,每月交给医院3000元,但其一年的非法药品收入达390万元。

  公安部门侦查邓武高诈骗案时,

卫生部门也对南昌柴油机有限公司职工医院问题进行了调查。然而,为邓武高诈骗提供重要场所的这家医院,仅被南昌市西湖区卫生局以“超出诊疗范围”处以2999元的处罚。

  虚假广告是医药诈骗犯罪分子获利的重要手段。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宜芳称,虚假药品广告是医药诈骗的一大罪人,害人不浅,助纣为虐!辽宁新民市患者韩女士称,她正是看到当地媒体刊登的广告,才两次花3万余元向邓武高邮购“特效药”。现已查明,邓武高先后在各地几十家媒体发布虚假广告。

  据了解,医药单位刊登广告需要医疗机构或制药商提供执业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多种证件。如果缺乏有效证件,卫生或药监部门将不予审批刊登广告。不仅如此,医药广告内容也必须经过审批,不允许有任何夸大虚假成分。然而,在邓武高案中,其发布的医药广告,药品是假的,发布主体是假的,药效是假的。这些虚假医药广告为何能在媒体上长时间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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