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确建筑工地、庙会等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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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6:0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窦红梅)本市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进一步深化。昨天下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颁布三项规范,首次明确了庙会、建筑工地及乡村民俗旅游户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据悉,这是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制定的专项领域食品规范。 “庙会的举办单位和食品经营商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市食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本市1万多个建筑工地中,80%都设有工地食堂,这些工地的“建设单位与总承包
三项规范都对食品制作的环境及加工、存放等进行了非常细致的规范,如规定食品经营场所“周围25米之内无垃圾堆、污水坑塘等污染源”;加工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等,还规定了“出现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当立即向区县卫生局报告;区县卫生局应当在1小时内将初步核查的结果向区县食品安全办公室通报,区县食品安全办公室自接到通报的1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与市食品安全办公室报告。”RJ0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