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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启动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9:05 人民网

  人民网合肥12月11日电记者何聪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国办发〔2006〕20号)文件精神,在安徽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卫生厅研究决定自今年6月起在安徽全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并将其纳入省卫生厅重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为此,专门成立了“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公开遴选了
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介代理机构,研究制定了在全省推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过渡期若干问题处理办法和“全省医疗机构药品临时采购目录”编制办法,出台了《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安徽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鉴于,安徽县以上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基本建立,医药电子商务系统技术日趋稳定,推行药品采购电子商务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近日,卫生厅在合肥召开了全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启动大会,各市卫生局局长、药招办主任及全省三级和省直

医院院长参加了启动大会,卫生厅厅长、省医疗机构药招领导小组组长高开焰,卫生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省医疗机构药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许克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领导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从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入手开展网上药品采购工作。省和各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稳定队伍,充实力量,坚决贯彻省卫生厅和省药招领导小组工作意图,当好参谋和助手,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好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中介代理机构关系,要根据厅里的要求做好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信息科、药剂科等有关科室要通力协作,主动参与,及时解决在推行这项制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要建立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与监督,督促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严格执行《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三要抓好落实。推行药品采购

电子商务是医院
信息化
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三级和省直医疗机构是推行这项制度的第一批单位,也是重点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稳妥、安全地开展网上药品采购。

  根据部署,今年年底前,全省公立三级和省直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中标药品网上采购;明年6月底前,全省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网上药品采购。全省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中标药品金额占采购药品总金额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其他医疗机构采购中标药品金额占采购药品总金额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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