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宣称保证治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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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2:19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 董伟)在今天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表示,从明年1月1日起,国家将禁止医疗技术、诊疗方法、保证治愈或宣传治愈率、利用患者、医学机构、专家等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名义等8项内容出现在医疗广告中。 据介绍,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经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修订,于2007
同时,禁止利用新闻、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方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加大了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