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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药品购销必须建档待查 不建档举报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06:42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杨涛 通讯员罗志报道:记者昨从武汉食品药品监督局获悉:今后药厂药店购销药品,必须对其来源和流向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否则将受处罚;而市民举报药店未建档,可获得奖励。

  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从源头上把住质量关,使药品购销行为可控,该局要求辖区内所有涉药单位,对药品从生产、销售到销毁,都必须将原料进货渠道、供应商资质、
销售终端等记录在册。

  该局介绍,武汉实施“建档待查制”,就是为了对制假者进行威慑,并完善追究制度。

  该局表示,知情市民或业内人士若举报武汉市药厂、药品批发公司、零售药店存在不建或虚假建档行为,将获得现金奖励。举报电话:857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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