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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提供专项经费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1:32 中国新闻网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11日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上海、江苏、天津和北京已经确定为社区卫生服务试点,政府将提供专项经费,让社区卫生以较低的价格为百姓就医。

  在7月13日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中,曾提到城市社区将实行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意见。目前政府已经确定2007年在上海等四地进行试点,政府财政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
训、公共卫生服务及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提供补助。

  “政府已经把试点这块的预算纳入到明年的财政预算中。”毛群安说,“社区卫生的药品价格不再加收15%,按照出厂价卖给患者,这项措施使得中国的基本医疗服务正在慢慢走向免费之路。”

  据了解,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方面,发改委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可按服务项目收费,也可按病种收费、合同收费及同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商收费,降低药品加价率,逐步弱化药品收益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简化包装、定点生产、统一配送等方式降低社区卫生用药的成本和价格。

  “对于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目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政府全额埋单,一种是按照项目来购买。全额埋单,对中国的财政来说是一种考验,但是按照项目来走还是可行的。如果相关制度不完善的话,将会造就另外一种效率低下的公立医院的模式。”有业内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说。

  但是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不仅仅是对中国财政的考验,更重要的是考验中国在社区

卫生部门服务的人才。“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生必须是全科医生,而我们中国没有全科医生。即使有全科医生,但他们面临的晋级制度也存在问题;既然政府购买社区卫生,社区医生的待遇都是固定的,他们就没有积极性,也会导致人才流失。国家投入很多的培训费用,人才的流动性大,仅单纯的培训费就将是一个无穷数。”一位社区卫生专家说。

  根据卫生部规定,全科医生规范培训需脱产四年,转型培训需脱产五个月或半脱产两年,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一方面人手紧缺,一方面又要抽人参加培训,而这个医疗队伍却直接关系到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即使有了设备、有了房屋,没有好的医生,社区医疗还是起不到作用。”首都医科大学教授、社区卫生专家顾湲说。(来源: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马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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