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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床要价一万多 厂家拉拢老年人体验(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9:47 常州日报

  

医疗床要价一万多厂家拉拢老年人体验(图)
医疗床要价一万多厂家拉拢老年人体验(图)
医疗床要价一万多厂家拉拢老年人体验(图)
医疗床要价一万多厂家拉拢老年人体验(图)

  卖了半年多,订出十几台。至于一万多的“全国统一价”,记者至今也未看到物价的有关批文。这说明啊,常州老人的“袋袋”也不是随便摸的。所以,我们今天再一次提醒公公婆婆们——

  12月6日,本版刊出《“丽可”医疗器,真的神奇吗?》一文,披露花园文化站二楼正在销售一种要价一万多元的按摩床,据说对治疗腰椎病、颈椎病、关节炎等多种疾病都有效,连感冒都能预防,且因为有着免费“体验”的诱惑,引来不少老人大清早排队,有的“体验”回家后就要子女去买,子女若劝阻,就说子女不孝……那么,这种“医疗器”到底有没有治疗功能呢?它的宣传、销售方式又是否合法呢?本报记者的暗访文章见报后,引起读者及龙网“党报读者之家”网友的热议。为此,12月7日,本报记者联系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五星工商所后再次来到了现场。

  市药监局稽查处、市场处和五星工商所的执法检查人员来到这家名为“可可”的医疗器械商行后,先对营业证照和产品注册证明进行了核实,同时要求商行出具“医疗床”出售价的“物价批文”,哪知该商行负责人薛国平却回答:“没有,我们都是按照产品总代理关照的价格执行的。”“那就麻烦叫总代理把产品的物价批文传真过来看一看。”一番电话联系后,薛老板说:“总代理也没有。我们执行的是全国统一价。”执法人员又要求商行出具商品的销售发票,他才“实话实说”:“今年4月开张以来,一共预定出去15台,都只付了定金。”“定金也应该有发票啊?”“我们是先开收据,要等全部安装到位后才开发票。”“到现在为止,一台都没到位?”“没有。”

  在现场,记者又对正在“体验”的婆婆们进行了采访:“这个床起作用吗?”“有用。什么病都好治。”“你怎么知道什么病都好治呀?”“听这里的人讲的。”“你仔细看说明书没?”“嗲人看得懂!”针对婆婆们的认识“误区”,五星工商所副所长郑冬青当场告诫商行:“宣传产品一定要依照产品适用范围及原有性能进行宣传,决不能夸大其词。”郑副所长边说边指着产品说明书上的“禁忌范围”道:“产品注册证上明确注有禁忌范围,凡是有这些病的人,都是不允许使用的。”薛老板表态:“我们一定遵照要求,决不夸大使用范围。”站在一旁负责产品宣传的王女士也当即表示:“以后,我们都会按照规定来做。”

  也许是因为正好撞上了记者上次暗访的“枪口”而心有不甘吧,她末了又补上一句:“我们这一条街上,做医疗器械的店有五六家,他们都没有证照,你们也要去查一查……”

  那么,销售医疗器械到底应具备何种手续呢?据市药监局稽查处副处长吴建伟和市场处副处长沈晓洁介绍,在日常执法检查中他们已发现,一些外地销售商往往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随意设点销售,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屡见不鲜。其实,国家对医疗器械是严格实行产品生产注册制度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经营企业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否则属违法。

  就医疗器械本身而言,吴副处长强调,医疗器械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新陈代谢的手段来获得的,只能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也就是说,使用医疗器械对一些疾病只能起辅助作用,不可能起治疗作用,更谈不上治“百病”。有病患者最好到正规

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切莫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医疗器械时,一定要查看产品证件是否齐全,产品的适用范围和禁忌范围,理性消费。如消费者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及时向市药监、工商部门举报,他们将予以受理和查处。秋冰摄影:魏作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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