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认为福寿螺病患者不具原告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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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2:1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宋合营)前天,“螺病”患者收到宣武法院转交的市卫生局答辩状。 市卫生局称,“未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指控不实。患者食用“香香嘴螺肉”前,该局根本没有得到广州管圆线虫病是因福寿螺而起的确切信息。 此外,市卫生局认为患者不具备原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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