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艾滋病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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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0:45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12月20日电(记者卜云彤)海南省卫生厅近日出台了《海南省艾滋病临床治疗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全省的艾滋病定点医疗机构分为艾滋病临床治疗定点医院、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定点医院和抗病毒治疗定点门诊,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艾滋病的临床治疗活动。 据了解,艾滋病临床治疗是指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及合并症治疗
《办法》规定,艾滋病临床治疗定点医院由传染病院或设有传染病区(科)的医院承担,负责辖区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实施、抗病毒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及处理、耐药性监测及报告。 《办法》还规定,对自愿检测新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应提供有关治疗的信息咨询,并有责任将需要治疗的病人介绍或转至定点机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因其他疾病需要救治的,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推诿或拒绝接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