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函复朝阳法院称口腔保健品将统一认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1:52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昨天,继国家认监委针对朝阳法院就“全国牙防组”一案发出的司法建议进行回复后,卫生部也专门函复朝阳法院,表示正在和国家认监委着手建立我国统一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制度,并制定口腔保健用品的认证认可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

  朝阳法院在审理李刚因全国牙防组涉嫌非法认证口腔保健用品而起诉乐天木糖醇口香糖的生产商、销售商及全国牙防组的设立和主管机关卫生部一案中,发现全国牙防组超出卫生部的授权范围,擅自对外开展口腔保健用品的认证活动,违反了《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分别向卫生部和国家认监委发出司法建议。其中,建议国家认监委切实行使监管职能,对全国牙防组对外开展的认证活动进行审查,并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罚等处理决定;建议卫生部加强对全国牙防组业务活动的监管,对其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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