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部门限制社保卡购药针对牟利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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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9:30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彩平)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和规范医保定点药店的配售药服务管理,防止利用社保卡(医保卡)违规和非法配购药品行为的发生,促进合理用药,本市医保部门日前出台一项新举措。 目前,本市有243家医保定点药店,参保人员可以凭社保卡在定点药店划卡购买医保范围内的非处方药,方便了患小毛小病的就近购药。但医保部门在执法中发现,有少数非法
医保部门要求各定点药店要加强管理,提高对非法配购药品人员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同时也提醒广大参保人员,要保管好自己的社保卡,爱惜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市民如发现利用社保卡非法配购药品的现象,可及时向医保管理部门举报。 ■医保部门出台三大举措 每天购药不超过两次 一是定点药店原则上每天只能向同一名参保人员提供一次药品配售服务,如参保人员当天确需再次配购药品的,定点药店应认真审核并作详细记录。参保人员当天配购药品超过两次的(不含两次),计算机系统将停止其社保卡在定点药店的划卡结算功能,次日重新恢复。 单次购药不超200元 二是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单次配购药品费用原则上不超过200元,如确需超过200元的,定点药店应认真审核并作详细记录。 每月购药不超六次或800元 三是对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每自然月累计配购药品超过6次或超过800元的,医保部门将停止其社保卡在定点药店的划卡结算功能,并对其配购药品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相应处理。对有犯罪嫌疑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