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健康 > 正文

调查显示多数患者就医遭遇尴尬 隐私权被侵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0: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调查显示多数患者就医遭遇尴尬隐私权被侵犯

如此“参观”,尴尬了谁?资料图片

  住院期间,有的医生当着病房里很多人的面,就问你有没有尿、月经是否正常等难为情的问题,更过分的是,挂在床头的病例卡经常被其他患者的家属翻来翻去。其实,患者来看病,本身就不舒服了,再把个人隐私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心里更是不好受了……

  患者隐私权问题不是一个新问题,但又是一个时时遇到的现实问题。患者向医生袒露隐私,而医院确因管理不当,将患者隐私曝光,为此引发的纠纷屡见报端。近日,天津市
卫生局出台新举措,要求不论是医学检查还是急救,医院都应保证患者的隐私权,不允许出现被其他患者“参观”的情况。这一举措一“亮相”,就得到当地民众的一致认可,并引起央视《东方时空》栏目组高度关注,该栏目为此发布了《你在医院曾被“参观”过吗》网络问卷调查。12月25日,记者实地采访了北京的一些医院。

  记者调查:多数市民遭遇过就医尴尬

  据了解,今年11月份生命时报推出“医院设施哪儿最不方便”读者调查。调查显示,现在民众对于医院的设施有诸多不满。其中“不注意保护患者身体隐私”一项位居首位。正当众多患者隐私权屡遭侵犯而怨声载道的时候,12月1日,天津市卫生局悄然出台了相关举措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该规定明确指出:检查和抢救不能被人围观;超声和心电检查室设独立房间或配有周围隔帘;急诊和抢救室也须配有周围隔帘,保证患者抢救过程中的隐私保护;各科室门诊设独立诊室,细心导诊、分诊,确保每个诊室患者单独就诊;不能达到独立诊室标准的医疗单位,应设有隔障的独立诊区;对急诊观察室和病房的《住院患者一览表》和床头卡片采取保护性措施,尊重患者隐私权。据了解,天津这一利民措施一出台,不少医院进行了“改革”,天津市民就医环境明显改善。

  12月25日,记者随机采访了20名北京市民,结果有12人曾在就医过程中遭遇被其他患者“参观”的尴尬。曾因病住过院的贾小姐气愤地告诉记者:“在住院期间,有的医生当着病房里很多人的面,就问你有没有尿、月经是否正常等难为情的问题,更过分的是,挂在床头的病例卡经常被其他患者的家属翻来翻去。其实,患者来看病,本身就不舒服了,再把个人隐私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心里真别提多难受了。”

  三级医院保护患者隐私相对得当

  记者当天走访了北京市几家三级医院。记者发现,三级医院的管理相对得当,给患者的隐私权提供了基本的保护措施。北京医院是北京市三甲级医院,门诊采用“一对一”的模式:门诊采用单间诊室,即一位医生面对一位患者,患者有隐秘的空间叙述病情,不必担心暴露隐私。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为了保护患者隐私,医院也采取了多种保护措施:在妇产科检查室、超声科B超室的检查台之间挂上了拉帘;在放射科胸片室设置了屏风,在核磁检查室设置了衣柜和挂帘;在新落成的外科病房楼里,每两个病床之间都安装有挂帘,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隐私,受到了患者的欢迎和好评。

  另据记者了解,北京市人大代表谷卫于今年两会期间曾提交了关于《研究制定“全市医院普通病房增设屏风”规定的建议》,目的是为了解决市民在普通病房住院期间,因为没有独立的空间而使隐私得不到保护的问题。该建议已经得到了承办单位北京市卫生局的回复。卫生局表示,医疗机构已经注意到,医疗服务除了要满足市民的生物医学需求外,还应满足患者的社会学需求,满足患者的隐私需求就是其中的一项。所有的新建和改扩建医疗机构,将增设挂帘或屏风以保护住院患者的隐私。对此,12月25日下午,记者致电北京市卫生局公共卫生公益电话“12320”,其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北京市卫生部门没有明文规定“保护患者隐私”,但事实上北京三级医院做得比较好,老医院和二级医院鉴于现有的情况下改造有难度,只能逐步予以改善。

  隐私权凸显法律空白

  “在美国,除了急诊,看病都是预约的,到了医院,会有一个前台护士让你在客厅稍候,轮到你的时候再进诊断室,绝对没有第三人在场。医生在问诊时措辞会非常小心,而医疗档案则由医生的一个专职秘书保管,责任明确,如果发生泄露,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著名画家高小华在自己撰写的《有比较才知道反差有多大》一文中这样提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俊海介绍道,隐私权作为一种最基本的民事权利,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但目前,隐私权在我国立法上还是个空白,被归属于名誉权的范畴,没有成为一项独立的人身权利。但患者作为公民,其合法的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当隐私被侵犯的时候,应要求医生马上采取补救措施。但为了医治疾病,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是不可避免的,此时患者对医生要有容忍的义务。相关部门要注意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医院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在法律框架下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治病救人时别侵害了患者的其他权利,此外,医院还应增强以人为本的意识,从细节入手提供更多人性化服务,这不仅惠及患者,也有利于维护医院的形象和声誉。

徐日丹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