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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医疗卫生机构敏感岗位要轮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4:28 今日早报

  医疗卫生机构

  敏感岗位要轮岗

  为从源头上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甘肃省日前规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其“敏感”岗位人员实行轮岗。

  所谓的“敏感”岗位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负责基建工程及药品、医用设备等采购、管理的岗位。甘肃省要求,这些岗位的分管领导原则上每4年必须轮换,科主任和药械采购人员每2年必须换岗。(0511506)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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