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整顿药价良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8:19 法制日报

  从3月1日起,有5道“闸”控制药价了———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今起执行,再次向公众传达了国家控制药价的决心。

  多年来,有关部门不遗余力推动药价管制,却产生了药价越降越高的悖论,出现了“药品价格高———百姓怨声起———国家降低药价———降价药品消失———新药品诞生———药品价格更高”的问题。

  权威人士表示,仅仅依靠降低一些药品价格的办法,难以达到平抑老百姓药品费用的作用,治本之策终须靠制度。

  □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国家药品政策核心

  □政府应加强对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监管

  提起医药价格问题,太多的人有太多的牢骚可发。国家降低药品价格的次数和幅度逐渐加大,然而,老百姓并没有得到多少实惠。

  3月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以下简称守则)开始执行。守则明确提出,制定医药价格,必须经过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或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讨论、集体审议5个程序。

  守则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国家控制药价的决心不减。

  降价21次涉及金额400亿

  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调整了10类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其中70%的品种下调价格。此次降价的平均幅度为20%,最大降幅为85%,降价总金额约70亿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考虑到目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及市场流通现状,对价格偏高、折扣空间较大的品种,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步降价;对临床急需、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的药品不再降价,以鼓励廉价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

  这是国家发改委第21次降低药价。

  自1997年10月开始,国家实施降低药价的政策,2000年起降价的频率和幅度逐渐加大,仅去年一年内降价次数就达3次。

  从国家实施的这21次降价来看,降价总金额高达426亿元。'

  大量降价药品高价“重生”

  降价!降价!国家对药品价格的控制大刀阔斧,老百姓从中得到了什么?

  杭州市某大药房的例子很能说明问题。这家大药房根据店里登记的“百姓缺药登记表”到市场采购时发现,其中70%的药品已无人生产。而这些消失的药品全是政府明令降价或者价钱便宜、疗效明显的药品,如阿莫西林、酵母片等。

  这绝不是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

  记者了解到,10片装的阿司匹林原价仅0.3元,更名为“巴米尔”后,售价高达6.3元,价格翻了20倍。阿齐霉素片原是胶囊,按照降价令规定要降到每盒18元,但改成片剂之后,价格变成了36.5元。

  有关部门不遗余力地推动药价管制,却产生了药价越降越高的悖论。从21次降价中,人们看到了国家想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的决心,但却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每次药品降价后,都会有一些药品从患者的视野里“消失”,用不了多长时间,一种新名称的药品便会“面世”,成分与此前“消失”的药品大同小异,有的甚至换汤不换药,但药价却可以冠冕堂皇地步入“新贵”行列。

  于是出现这样一个问题:药品价格高———百姓怨声起———国家降低药价———降价药品消失———新药品诞生———药品价格更高……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剂良药

  据记者了解,对于守则的推行,业内人士都一致表示赞许,但其是否能真正降低价格,大多数人表示信心不足。

  在春节前最后一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仅仅依靠降低一些药品价格的办法,难以达到平抑老百姓药品费用的作用。

  毛群安介绍,卫生部力主尽快建立国家药物制度,制定一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列入目录的药品实行政府组织的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这样就能够避免目前出现的一降价药品就在市场上消失的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对基本药物的定义是,“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卫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时候均有足够的数量和适宜的剂型,其价格是个人和社区能够承受得起的药品”。世界卫生组织于1975年开始推行基本药物政策,设立基本药物专家委员会,制定基本药物示范目录。这一做法能够有效降低医疗费用,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基本药物供应。

  在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卫生部把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列为2007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卫生部部长高强在会上说:“药品是维护人民健康的特殊产品和重要手段。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政府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

  高强表示,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这是治理我国医药秩序混乱、价格虚高、不公平交易、商业贿赂严重等问题的一项根本制度,也是保证医疗质量、促进合理用药、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措施。

  根据世界上九十多个国家的经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作为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其主要内容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同时,要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改变目前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监管难的状况。严格企业和药品准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毛群安说,根据国外的经验和有关专家的调研情况看,我国确定三百到四百种基本药物,就能够满足临床上将近80%左右的使用。“如果解决了基本药物的生产、配送问题,就能够较大幅度地减轻群众为药品所支付的费用。”毛群安说,目前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卫生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研究,这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工作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题目。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国家药监局公布了第一批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企业名单,10家大型制药企业榜上有名。在此之前,2006年7月,国家药监局就公布了《第一批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指定企业生产指定药物,成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安排。随着第一批指定企业的确定,目录上的基本药物将确保能够生产、销售,过去那种只见目录、不见药物的局面将有根本的改观。

  为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各种各样的政策出台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可能带来良好效果,值得期待。(本报记者 郭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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