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大黄不宜应用于保健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8:20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 药监局负责人22日表示,今后将在以往炮制减毒、复方配伍减毒、已知“有毒”中药质量控制标准等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药毒副反应研究,尤其是对注射液等新剂型进行疗效、质量、安全相关技术研究,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据药监局副局长吴浈介绍,2006年全年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6.9万份,其中中药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占14%至15%。

  他说,近年来,药监局通过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发现了龙胆泻肝丸引起肾衰、莲必治注射液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这些由中药制剂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已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如修改了药品使用说明书,由非处方药评价转换为按处方药管理,暂停审批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等,降低了不良反应的危害。

  目前,药典上共有109种中药注射液,如果不注重安全研究,这些注射液随时有可能引发类似事件,影响中医药的威信。同时,在中药中,不能长期服用的药物还有很多,如应用十分广泛的大黄,也应该进行安全性评价。在古方中,大黄被用于急重症,现在一些厂家将其应用于

保健品中,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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