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医德档案评价医生奖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15:00 新民晚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施捷通讯员宋国梵)德高不止望重,名至更要实归。今年起,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全面建立“医德档案”。一年一度的“医德评定”将与全市14万医务人员的个人岗位聘用、职称晋升和奖惩直接挂钩。

  市卫生局在今天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建立医德档案制度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凡有医务人员因发生收受“红包”、商业贿赂等行风问题而由“医德档案”记录在册的,将取消其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甚至可被缓聘或解职待聘。而各医疗机构建立和实施“医德档案”的情况,也将作为评选高尚医德奖、精神文明建设优秀组织者和评审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

  按照规定,记录在“医德档案”的内容共有8项:

  ■接受职业道德规范和医学伦理知识培训情况

  ■开展文明规范服务、改善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尊重病人权益等情况

  ■荣誉奖励、先进事迹和病人表扬情况

  ■病人投诉及核查情况

  ■违反职业道德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情况

  ■收受“红包”和商业贿赂情况

  ■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情况

  ■其他反映本人医德状况的材料评定等级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种,连续两次被评“基本合格”者,则将被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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