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烹饪至食用不应超2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04:40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 (记者 张莉莉) 昨日,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发布了“五一”节卫生安全预警信息。要求餐饮单位加工好的食品不能搁置时间太长,在烹饪后至食用前不得超过2小时。

  据了解,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各餐饮单位,生食海产品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另外,要求所有食品从业人员,特别是节日期间临时雇佣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是接待集体婚宴或旅游用餐一次30人以上的餐饮单位,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48小时留样制度,对保存样品的冰箱要彻底消毒,对样品要用保鲜膜完整封闭后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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