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一般心理课对问题学生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09:59 南方日报

  3月2日下午1时左右,家住广宁县的初一男生潘晓(化名)走上自家楼顶,拿起一瓶剧毒农药一饮而尽,而原因只是为了拒绝家人和学校老师对其剪短发的要求。事隔不足两个月的4月25日,增城市初一男生小何因受老师批评,给家里留下遗书后跳河自尽。

  近年来,在大中学校园发生的类似事件不断增多,人们在为花季少年过早夭折而扼腕的同时感叹:这些孩子究竟怎么了?

  任课老师:

  只要不是人格侮辱,批评或处罚是应该的

  小何轻生事件发生后,不少老师都叹息,如果仅仅是因为老师的教育批评而做出傻事,这样的心理是属于比较脆弱的。

  “现在做老师的压力太大了!”广东实验中学一位老师说,如果学生有问题不指出,不教育,做家长的就会指责老师“随便、不负责”;如果对学生稍加责罚,就会引起不必要的悲剧,“那我们以后都不敢教育学生了”。

  在大部分老师眼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中老师有监护人的职责,当学生有错失或不当行为时,应该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我认为这个时候只要不是对学生的人格进行辱骂或者体罚,其它的语言批评或处罚是可以接受的。”广州朝天路小学一位老师说,“因为对这些未成年的学生来说,老师不仅是教文化知识的,还应该是人生的启航灯。”

  学生家长:

  轻生是对爱惜自己的人没有起码的责任感

  “什么是好学生?”不少读者在议论本报有关报道时发问。有不少人提出,好学生首先应该以“德”为先,而不是一味地学习成绩好。“以前我们评‘三好学生’,都要提出‘德智体’,就是先要求有良好的品德。”家住广州天河的黄先生说,但这些孩子动不动就自杀,对家庭、对爱惜自己的人最起码的责任感都没有,怎么能算是“好学生”呢?!

  “年少的时候应该加强挫折教育,要不然怎么走完日后那么长的人生路途呢?”广州市穗港澳青少年研究中心一位研究员说。

  心理老师:

  不仅是“问题孩子”才需要辅导

  对待校园内发生的伤害事件,华师大附中心理研究室夏涛老师认为,个别事件的发生不能单纯地把账算在学校教育上,但学校可以从中反思,吸取经验和教训。

  目前,按照省里的规定,在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中,600人以上的学校,都必须配备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的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获C级以上培训证书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问题是,怎样的心理咨询或辅导才能真正有效?

  “目前,很多学校尽管有专门的心理健康辅导老师,但很多心理辅导的形式比较单调,针对性不强。当学生遭遇精神苦闷时,可能并不会大胆讲述自己的精神障碍。”基础教育中应加强团体心理培训,就是面对全体学生进行一些主题户外活动、实践参与体验、游戏等互动活动,这样的活动在发达国家非常普遍,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健康心理,让他们从容面对挫折,面对人生。“不仅是有问题的孩子才需要辅导,而是每个成长中的孩子都需要辅导。”

  本报记者谢苗枫

  自杀学生遗体已火化

  本报讯(记者/崔财鑫童学群实习生/蒋劲劲)昨日记者从死者家属方面了解到,跳河自杀的学生小何(详见本报昨日A05版报道)的尸体28日下午已经火化。

  据死者亲属介绍,28日增城市教育局与小何家人签订了协议,教育局会给予5.5万元的慰问金。其中1万元已经于28日下午发到死者家属手中。

  增城市教育局的领导向记者表示,小何这样的事情发生之后大家都很心痛,公安机关调查一旦有结果将尽快向媒体通报。这件事情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归咎到某一方头上,小何自杀的原因是多方面造成的。家属方面抬着尸体去学校讨说法,这样的做法太偏激,这毕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

  大学教授心理专家视角

  对问题学生一般心理课无效

  昨日,本报《好学生受批评跳河自杀》一文见报后,读者反应强烈,一些专家就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暨大社会学教授马秋枫:

  学生如何对待挫折缺乏引导

  不能片面地将此事看作是学习压力过大才导致学生自杀,这更是一个孩子的自尊心问题。在现在的教育制度和环境下,“提高综合素质”看来并没有完全实施,似乎更像是一种空谈。受到老师的批评,在一个正常人看来没有什么,但是作为缺乏心理引导和教育的青少年来讲,却是一种挫折。他们内心脆弱,无法承受一点失败。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学习”,学校要求升学率,老师家长要求他们有好的成绩。正是因为学习,才导致现在的社会导向要求在学习方面“优胜劣汰”,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也从而忽视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在学校,校长和老师要求的是学习,而家长在此时更应该注重孩子的心理成长。这是一件需要大家反思的事情,学校和家庭方面要有正确和健康的学习理念,培养孩子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平静地接受失败和挫折。

  心理咨询医师詹春云:

  一般心理课程对个案无效

  在学校中,成绩好的学生一般会受到老师和同学的重点关注,从心理学上说,就造成了这一类型学生的自尊心和自我反省能力也相对较强,同时其逆反心理比普通学生更强烈。这种学生偶然一次受到老师很平常的口头上的教育都会引起自尊的伤害,导致过激(包括自残)的行为。何某的行为就是在这种异常的心理下引发的。

  现在很多学校都设有心理课程,但这些课程只是做到心理卫生宣传教育这些浅层次的内容,很少有学校驻有正规的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卫生课程针对个体发生的问题能就没有好的效果。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有正规的心理医师通过谈话来帮助解决才有效果。家长或者老师发现学生出现问题,就应该马上寻求专业心理医师的辅导。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梁文永:

  学校的责任不是无限的

  针对此事,首先要分清责任在谁。即学校是否超出了法律给予的权力。如果老师在上课时对学生实行了体罚、羞辱、嘲笑或者其它违反常规的教育方式,那么学校就要在这件事情上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老师只是使用正常的教育手段履行教育义务,那么学校这一方就没有法律责任。

  在教育这个问题上,家长的思维要有所改变。很多家长认为,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学校,孩子发生问题就一定是学校的责任。这种思维是不正确的,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学校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学校的责任不是无限的。(本报记者 崔财鑫 实习生 蒋劲劲 孙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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