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基英肽自称5天见效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5:42 长江商报

  本报讯 (记者 陈晨 通讯员 袁柏春) 一种抗肿瘤的药物在媒体上打起了广告,宣称是除“手术、放化疗之外的新的途径”,并承诺用药5天感觉无效的可退回未拆包的药。昨日,家住汉口常青路的刘婆婆对此非常疑惑:癌症真的有除了手术和放化疗之外的“良方”?

  广告宣称“新的治疗方法”

  记者在广告上看到,这种名为“基英肽”的药物宣称是“手术、放化疗之外治疗肿瘤的新选择”,有患者“服用五疗程后病灶从3.6×4.8缩小到了1.4×2.7”,效果明显,患者“节约了几千块”。

  昨日,记者按照广告上的地址来到位于汉口航空路1号的省新特药二楼“基英肽康复中心”。记者看到,大厅里堆放着满满的绿色包装“基英肽”,一名自称蔡教授的老医生正向患者介绍药物的治疗原理和功效。

  据蔡教授介绍,“基英肽”是中国科学院陕西分院的研究成果,进入武汉市场已经3年,前来购买的患者很多,疗效显著。

  一盒售1260元可服10天

  “基英肽康复中心”墙上贴着的说明标示:每天服用20ml,一天两次,4—6周为一个疗程。而每盒的容量为200ml,售价1260元。也就是说,一盒药只能服用10天,而要服满一个疗程至少需要四盒花费5040元。

  蔡教授介绍,中科院的专家试验已经证明,服用基英肽3小时后即可明显观察到癌细胞衰弱并死亡,服用5天后能够明显有症状减轻的效果,如果5天后没有效果可以退回没拆封的货。

  昨日,记者致电陕西省基英肽健康咨询中心,相关人员称该药是国药“准”字号产品,只要国家批准了是药品就不是

保健品。而对于抗癌药物刊登广告,该人员称“我们是药品厂家,只负责药品生产的问题”。

  多次列入药监部门“黑名单”

  省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抗癌药品做广告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国家《药品广告审查标准》规定,治疗肿瘤的药品禁止发布广告。因此,现在大众媒体播发的或在医院门前等场所散发的抗癌“特效药”广告,全部是违法的。

  记者在网络搜索得知,“基英肽”已经多次列上各地“违法药品广告名单”。最近一次是4月14日江苏省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广东、山西等省也多次查封此药品广告。

  专家说法

  药物“改名”牟取暴利

  省肿瘤学会副主委、协和医院肿瘤中心主任伍钢介绍,此药品的通用名称是“甘露聚糖肽口服液”,是一种类似保健产品的药物,市场上有“艾普升”、“维康佳素”等近10种药品都以此为主要成分,变换名称的原因就是为了加高价。

  伍钢说,肿瘤的治疗方法除了手术、放化疗之外,尚无其他有效方式。“甘露聚糖肽口服液”或许能起到一些缓解症状的作用,但是绝不像其广告宣称的那么有效。在武汉市各大医院,“甘露聚糖肽口服液”均未列入抗癌症药物名录。

  伍钢表示,不法厂家利用癌症患者急切求治的心理牟取暴利,这也是

卫生部门禁止癌症药物做广告的原因。患者应明辨药物再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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