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数据表明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六年增长40%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1:00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魏铭言)卫生部昨天公布,我国综合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持续六年都在增长。

  卫生部公布的六年来医疗费用单显示,2001年,门诊病人的人均医疗费用只需93.6元,但到了2006年就涨至128.7元,涨幅接近40%。同样住院医疗费用2001年为3245.5元,2006年就为4668.9元。

  卫生部表示,六年来,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医疗费用每年增长幅度基本在7%-9%左右。此外,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重逐年下降。2006年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为65元,占50.5%;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为1922.0元,占42.7%;与上年相比,药费减少53.6元,药费比重下降了1.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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