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药监局首发化妆品消费警示 汞超标或致毁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00:57 新京报
北京药监局首发化妆品消费警示汞超标或致毁容
化妆品汞超标存在毁容隐患(资料图 来源:国际在线)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昨天,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库首次发布化妆品消费警示,含汞元素超标的化妆品可能导致过敏性皮炎、慢性中毒甚至致癌、毁容,切忌使用。

  近期,北京药监局发现,市场上一些美白祛斑化妆品,都存在汞及含汞化合物含量超标现象。药学专家指出,长期使用含汞类物质或停止使用后,皮肤可能会产生永久性色素沉淀,色斑复发并加深加重;严重的,还可能诱发过敏性皮炎、皮肤癌等。同时,长期使用会引起慢性汞中毒,严重的可导致人体骨骼、牙齿及肝肾功能损害。

  为此,北京市药监局特发布化妆品消费警示:首先,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场、超市等,并且索取购物发票或有效凭证。在选用时要查看包装上的标识是否完整;对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

祛斑、防晒的9类产品),必须标注有“卫妆特字”文号,但其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标注适应症,不得宣传功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此外,购买进口化妆品时,消费者需查看产品上是否标有进口商检标志及中文说明,且应标有

卫生部的“卫妆进字”或“卫妆进备字”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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