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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定反洗钱法遏制走私腐败等上游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1:2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 许林贵 孟娜)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25日开始审议反洗钱法草案。该法律草案旨在通过预防和监控来有效遏制国内日益突出的洗钱活动以及走私、贩毒、贪污受贿等与洗钱有关的上游犯罪。

  在这份法律草案中,贪污贿赂犯罪及金融犯罪的违法所得首次被确定为反洗钱的重点监控对象。同时,按草案规定,今后有反洗钱责任的单位除银行外,还将包括保险、证券
机构、房地产销售商、从事贵金属和珠宝交易的机构、拍卖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特定非金融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冯淑萍说:“近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非法转移资金活动大量存在。中国的洗钱问题日益突出,这不仅破坏我国的金融秩序,而且还危害到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她说,由于现行预防监控洗钱的法律体系不完整,法律级次和法律效力低,适用范围窄,已经影响了国家反洗钱的力度,因此有必要尽早出台一部专门遏制洗钱行为的法律。

  目前,中国在预防监控洗钱立法方面主要由中国

人民银行于2003年发布的三个规章《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但其内容主要涉及银行内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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