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结婚后父母赠予财产如何分割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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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0:07 新浪嘉宾访谈 | |||||||||
有网友问:我结婚后买了套住房,父母给了我8万块钱装修房子用,当时给我钱时没说指定是给我个人的,现因我要离婚,可否把夫妻财产中拿出8万还给父母,再分剩下的财产?请给予解答,谢谢 新浪邀请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骆训文律师回复:
您所咨询的问题实际上属于结婚后父母赠予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十七的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也有例外情况,即根据第十八条的规定,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在本案中,你如果没有父母将8万元指定赠送给你个人的证据的话,一般认为8万元是赠送给你夫妻双方的,属于共同财产,你不能拿出8万元单独给你的父母。而且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赠与合同一般需要公证,否则证据效力很难被法院认可。 当然,婚姻法第十九条同时也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如果你们夫妻双方能够协商将8万元偿还给你父母,并订立相关的书面协议,才有可能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