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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州海珠区城管大队长刘克祥涉嫌受贿130余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0:59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 李朝涛) 曾经不可一世,常有辖区内建筑商的前呼后拥,如今他却坐在了冰冷被告席。据指控,现年54岁的原海珠区城管大队大队长刘克祥,在任职期间收取贿赂共计130余万,此后他竟为违规建筑大开方便大门,昨日被控受贿罪受审。

  队长受贿130万关照违建

  现年54岁的刘克祥是天津人。1996年12月至2003年3月期间,他在担任广州市城管支队海珠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领导和组织全大队进行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的职务便利,接受行贿人黄某某等人的请托,在多次收受开发商、承建商的贿赂后为他们的违规建房大开方便之门,多处违规建筑在刘克祥的“关照”下被保留。

  据统计,刘克祥先后收受8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8万元,港币18万元,美金5000元。2005年6月22日他被刑事拘留,7月7日被正式逮捕。昨日,他被控受贿罪在中院受审。

  获刑副队长曾检举他受贿

  昨日在法庭上,刘克祥辩称自己收受的数额要远远少于指控数额。至于到底收受了多少款项,刘克祥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而是请求法院核实相关证据,并以自己身患疾病为由请求减轻处罚。

  据悉,去年8月,原海珠区城管大队副队长何建华也因涉嫌受贿64万而受审,他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而何建华则检举了5名城管系统人员的受贿情况,其中就包括刘克祥,他也因为自首和立功,而被减轻处罚。

  刘克祥涉嫌受贿事实

  1 批建四层却允许盖成六层

  据指控,2001年至2003年期间,刘克祥共收受黄某多次贿赂合计48万元。收了钱的刘克祥对黄某的违规建筑大开绿灯,使得黄某在刘克祥的辖区内共有三处违规建筑都得以保留未获处罚,其中原本批建为四层的奇星制药厂竟被黄某盖成了六层。

  2 收20万违规建筑只拆部分

  某投资公司未经报建就在凤和村私自修建厂房,而且是占道建筑,按照规定应该全部拆除。该公司的负责人经人介绍,找到刘克祥求情,希望城管能高抬贵手,通融一下。在收了20万元好处费后,刘克祥只是对该公司的违规建筑予以了部分拆除。

  3 过节和女儿结婚时收红包

  逢年过节,都是刘克祥收礼之时。1999年,黄某在办理宅基证的时候与刘克祥结识,此后,逢年过节,黄某都会主动送上大红包以联络感情。不仅如此,女儿结婚也成了刘克祥的“敛财”之道。为了自己的违规建筑免受查处,郭某在刘克祥女儿的婚礼上大方送上人民币2万元,各

开发商和承建商也借此大献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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